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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訂職業介紹服務定型化契約 應注意事項

  • DeHunt Admin
  • 7月29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根據台灣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和《就業服務法》,在簽「職業介紹服務定型化契約」時,DeHunt 幫你用顧問式的分類方式,把重點整理得清清楚楚。這樣不只能快速看懂內容,還能避免掉進常見的求職陷阱,同時兼顧法律保障、降低爭議,還很方便實際操作!


一、簽約前的準備工作

  • 確認機構合法性先查證就業服務機構是否有政府核准立案(可上「台灣就業通」或各地政府勞工局查詢)。

  • 契約審閱期擁有「審閱契約」的權利。依規定,機構要給你最少3-5天帶回契約細讀,不可強迫當場簽署。

  • 完整填寫雙方基本資料包括你與就業服務機構名稱、地址、聯絡方式,避免爭議時查證困難。


二、重點條款需明確

  • 服務內容/收費明細公開契約必須寫明(1)服務項目、(2)收費時間與金額、(3)推介次數、(4)服務期間與退款方式。若未就業,仲介不得先收費。

  • 不得預收報酬/不得變相加價合法契約不得在服務前收取報酬、保證金或其他不合理費用。更不得以「額外推薦」等理由加收費用。

  • 明列雙方權利與義務如機構需妥善推介合適職缺,求職人須配合提供正確資料。義務與責任必須對等清楚。

  • 契約終止、權益保障與損害賠償合約要載明:因機構違約或無法推介時的退款、損害賠償機制;如遇爭議,應記載申訴專線(如1955勞工專線)。

  • 文件歸還與個資保障合約內要標註所有交付文件(含影本),與返還或銷毀方式,以及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要求。


三、簽約後的權益與應對

  • 保留契約正本/副本雙方應各自保存親簽的完整契約與收據,以便日後查證。

  • 不得簽署違法或者不公平條款禁止約定廣告僅供參考、不得於契約外收費、不得加重個人責任或減輕機構責任。

  • 遇到爭議怎麼辦?記得可向勞工局、消保會或1955專線申訴,依法主張權益或求助。


四、實用小提醒&案例

  • 案例1Alice在台北找工作,遇到仲介要她當場交手續費。Alice依循「三要七不」原則,堅持帶回契約細讀並且查證機構是否合法,避免吃虧。

  • 案例2Ben拿到仲介契約,發現上面寫「如未成功推介職缺,手續費恕不退還」——這就是違法條款,絕不能簽!


簡單結論


記得,審閱契約、弄懂所載內容、落實「不預繳、不簽不合理條款」就是最大保障。遇到問題,多管道存證並尋求專線支援,才能有效維護權益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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